《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下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我在一个工厂做了11个月厂里从未提出签劳动合
我在快递将近干了两个月,后来因为生病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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