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是指缺陷产品造成的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失。通常这种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伴随物质损失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减少。《产品质量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间接损失,应规定必须是作为物质损害的直接后果而出现的间接损失才予以赔偿,对”重大损失“也应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