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联合国文件规定相同,保留死刑的国家,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有2方面的特殊保障:一是对死刑案件采取指定辩护和强制辩护方式;二是上诉讼、复核权的特别规定。律师死刑辩护技巧大概有以下:死刑的适用条件;适用死缓的条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适用死刑的影响;刑事司法解释关于不适用死刑的态度或规定;政治、社会需要对适用死刑的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对适用死刑的影响;引渡对适用死刑的影响等方面来巧用辩护。辩护律师以保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生命为前提的死刑辩护的最终目标与我国《刑法》关于“少杀、缓杀、不杀”的一贯原则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