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日本某女星公开承认了出轨,并就此事进行了道歉,同时宣布无限期停工。之后,其丈夫紧急召开了记者会,主要内容也是就妻子的不伦事件进行道歉。在这一新闻中,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做出了出轨的行为,也就是常说的婚外情。在道德上,婚姻中出轨的那一方是过错方,但在法律上也是一样的吗?下面我们来看看律师是怎么说的。
婚姻出轨算过错方吗?
在一段婚姻关系中,如果其中一方出轨了,也不一定就会算是过错方。准确来说,如果要算作过错方,需要出现以下其中一种情形的:
1.重婚。也就是出轨那一方与第三者建立婚姻关系的
2.同居。即长时间与婚外的异性展开同居的
3.家暴。这里的家暴既可以是配偶,也是可以是孩子或父母。并且不仅有身体上,还有精神上的。此外还有冷暴力。
4.虐待遗弃。长时间的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如果只有单一出轨行为的,在法律上并不会就算作过错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出轨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出轨的那一方是可以要求出轨方赔偿精神方面损失的。不过,要想获得到赔偿,则需要有证据来证明由于出轨方过错的行为导致了离婚,从而使得自己的精神受到损害。也就是说,没有出轨那一方是有权提出赔偿的,但最终能不能拿到赔偿关键还是取决于能不能证明对方为过错方。
婚姻出轨第三者需要承担责任吗?
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对于婚姻出轨这一方面,更多是禁止配偶与他人的同居行为。只有出轨的话,则没有明确的规定。此外,第三者除非出现了重婚或破坏军婚等行为的,不然一般也只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一段良好稳定的婚姻离不开双方的付出,这是属于两个人的事,如果在心中已经认定了对方,那么就需要双方好好的去维持。“千里之堤,溃于蚊泬”。切勿让一时的冲动而使得婚姻关系出现了破裂,最后受伤的不只有自己,还有其他的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