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聘用外国人案,12名违法人员被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26日凌晨,治安大队对腾越街道某足浴店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获11名缅籍务工人员。
经调查,11名缅籍人员在足浴店务工期间,未取得合法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涉嫌非法就业。
足浴店未取得《聘用境外边民用工登记证》,涉嫌非法聘用外国人。
通过调查取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给予足浴店负责人罗某行政处罚。
对非法就业的11名缅籍人员拘留审查和行政处罚,待拘留审查结束后遣送出境。
此次被查的足浴店,在未取得《聘用境外边民用工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聘用11名缅籍人员从事足浴服务,而这些缅籍人员均未取得合法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属于典型的非法聘用与非法就业行为。
事实上,我国对外国人在华就业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并非任何单位都可随意聘用外籍人员,外籍人员也并非能随意在华务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上述证件的外国人。
同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也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条件、程序作出了细致要求,比如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其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外籍人员需持Z字签证入境后,再办理就业证和居留证件方可合法就业。
这些规定构建起了涉外用工的法律框架,目的是维护我国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便于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无视法律规定的非法聘用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而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腾冲足浴店负责人被行政处罚,11名缅籍人员被拘留审查后遣送出境,正是对这一法律条款的严格执行。
此外,该法第六十二条还明确,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可以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总之,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任何经营者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涉外用工必须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确保用工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