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被强制执行了如果没有钱的话对方只能先中止执行,在中止执行期间你会被记入失信人员名单,这会使日常生活和出行都遭到很大限制,之后等你有钱了会申请恢复执行,直到还完欠款为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欠钱不还】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欠钱不还失信人员子女一般都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唯一有影响的可能就是会影响到孩子上一些消费比较贵的学校,其他都是没有影响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欠钱不还】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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