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人今天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面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形势和任务,我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结合检察官个人职业养成规律的职业培训体系还未完全形成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在他看来,体系化能够保障培训的延续性,以实现可预期的目标。科学培训体系包括与检察官培训相关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据介绍,自最高检开展大规模培训以来,基层一线办案人员的培训得到大幅加强。但基层干警总体参训机会少、提升素质能力渠道窄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检察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地培训经费投入多少主要取决于单位领导对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在财政贫困地区,没钱培训的问题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