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区长陈怀生一审数罪并罚获刑20年

大律师网 2011-07-30    人已阅读
导读:昨日,(山西)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尧都区区长陈怀生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

  昨日,(山西)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尧都区区长陈怀生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一案进行宣判,判处陈怀生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


  7月12日至14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尧都区区长陈怀生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一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怀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临汾市供销社主任、尧都区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348万余元据为己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9万余元;挪用公款150万元归个人使用;在履职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1238万余元的损失;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采用非法手段,损害了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和串通投标罪。


  昨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陈怀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