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运输冰毒达3910.9克,为调取新的证据先后4次延期开庭审理,判决书长达36页……7月21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南通历史上最大的一起涉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首犯张涛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据了解,该案是南通中院审理的涉毒数量最大的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张涛也因此成为第一个因涉毒品犯罪在南通被一审宣判死刑的被告人。
31岁的被告人张涛系山东临沂市人,初中文化,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是这个贩毒大案中的首犯。在此案中,他向被告人吴华和沈峡提供毒品,而吴、沈两人又让郑东来和王海淄帮助运输毒品。南通中院审理查明,在2009年10月至12月间,吴华和沈峡两人先后六次在成都市向张涛购买冰毒共计850克,其中被告人郑东来帮助运输冰毒150克。之后,吴华又于2010年1月至3月先后四次到成都市向张涛购买冰毒2249.28克、k粉150克、麻果100粒,并运至南通市向洪峰(另案处理)等人贩卖,其中被告人王海锱帮助运输冰毒1049.28克。
法院审理另查明,张涛于2010年3月10日在成都市橙堡小区指使文俊杰(另案处理) 运送冰毒495.02克。此外,张涛随身携带的物品和其租住房内共搜出冰毒316.6克、k粉358.7克。从吴华在南通的租住房内搜出硝甲西泮95克,四氢大麻酚43.6克。
法院审理认定,张涛共贩卖、运输冰毒3910.9克,k粉508.7克。南通中院一审判处张涛死刑,吴华被判死缓,沈峡、王海锱被判无期,郑东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