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用权不谋一己之私。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部门,公诉人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坚持司法良知,保持对社会应有的同情和爱,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公诉理念。”8月2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佳禾在出席“湖南省第四届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暨公诉团体论辩赛”闭幕式时讲话指出,公诉人要善于在实践中历练总结,切实提高公诉案件的质量,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经过五天紧张、激烈的竞赛,经过公诉实务电脑考试、综合知识笔试、公诉业务答辩、个人论辩赛、公诉团体论辩赛预赛、公诉团体论辩赛决赛六个环节的比赛,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谢彦等获得“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的周文艺等10人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株洲市代表队等7支代表队荣获公诉团体论辩赛一、二、三等奖。来自湖南省检察院及全省14个市州检察院86位公诉业务骨干云集岳阳,参加了本次竞赛。
龚佳禾指出,公诉人业务竞赛和公诉团体论辩赛,是培训公诉人业务能力素质的一种机制,对进一步提升公诉人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检察系统要以本次业务竞赛活动为契机,在全省检察系统掀起岗位练兵活动的热潮,始终把握正确的执法方向和理念,持之以恒地抓好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推进司法公正,为维护湖南的和谐稳定,促进法治湖南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乐云在对本次竞赛活动进行点评时强调,肩负法律监督重任的公诉人,必须要有强烈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患意识,必须要有强烈的能力不足的危机感,要以比赛为契机练就过硬本领,实现自身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