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律师A>讯 20岁的杨某是个卖鱼小伙,半夜打洞进入商场偷了276条女士丝巾,价值4400余元。杨某第二次打洞进入商场时被保安逮住。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追回的丝巾发还受害单位。
去年10月7日凌晨1时许,杨某来到重庆百货江北商场,通过装修外墙用的脚手架爬到4楼,用锤子敲碎玻璃窗及窗后木板,从洞口溜进商场,一口气偷了5个专柜的女士丝巾276条。杨某说,他偷丝巾,不是图财,“我很喜欢丝巾,看到它们我就很兴奋”。民警在杨某的门市库房内找到这些丝巾,绝大多数是红、粉、橙等艳丽色。杨某的邻居称,杨某很老实,看不出有啥异常。杨某父亲说,他也是一年多前才发现儿子有这一嗜好,儿子平时看不出哪里不正常,很少跟人说话,但是遇到戴围巾的女孩来买鱼,他就会主动搭讪。
法院审理认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鉴定结果显示,杨某无精神病,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价值4400余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审理中能认罪、悔罪,被盗物品已被追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