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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车”“黄标车”限制使用政策

大律师网 2011-11-09    人已阅读
导读:中国大律师A> 环保部近期完成了对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简称“环验机构”)的检查整治工作,共排

  中国律师A> 环保部近期完成了对全国近千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简称“环验机构”)的检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200余项。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称,环保部将与有关部门合作,推动制定有利于限制“无标车”、“黄标车”使用的政策措施。


  这位负责人说,对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检测问题,环保部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现场纠正、警告及经济处罚等措施。


  他表示,我国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已基本建立。据统计,目前,全国共建成环检机构1206家,设立环保检测线3982条。与2005年相比,机动车环保检验能力提高了11倍。同时,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已建成1个国家级、9个省级、58个地市级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


  这位负责人表示,检查发现,目前,我国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包括,到目前为止,仍有14个省份仅在部分城市开展了环保委托工作,没有在辖区所有地级城市开展,给当地群众带来异地检验的困难;环保检测设备问题突出,一些检测软件系统不规范,对检测预热、设备标定等程序设计不完善或没有按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等;部分检验机构内部管理松懈,重检测数量,轻检测质量,对检测技术和设备维护不重视;一些地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不足,缺乏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管理人员,没有建立有效的监控系统和管理台账,不能适应机动车污染减排形势需要。


  国家“十二五”规划已将氮氧化物减排10%作为约束性指标,其中机动车承担三分之一左右的氮氧化物减排任务。这位负责人认为,机动车环保检验作为在用车辆环保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十二五”氮氧化物污染减排的重要举措。


  他透露,近期,环保部门力争在2012年实现环检机构在所有地级城市全覆盖。同时,将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保检验相关标准、规范,依法查处各类环保检验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还将加快机动车环保监控平台及数据库建设步伐,实现检测数据联网报送和环保标志在线发放。


  这位负责人表示,环保部将完善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并加强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推动制定有利于限制“无标车”、“黄标车”使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夯实“十二五”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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