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港口集团原董事长受贿两千余万元被判死缓

大律师网 2011-11-09    人已阅读
导读:中国大律师A> 今天,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建华受贿案进

  中国律师A>

   今天,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建华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黄建华利用担任河北港口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价值人民币2023万余元、美元1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论罪应予严惩。但鉴于其主动交待了大部分侦查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在立案侦查前,主动退还了部分行贿人的款项,案发后侦查机关又追缴了全部涉案款物,故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建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