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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个城市环境信息公开,仍处于初级阶段

大律师网 2012-01-22    人已阅读
导读:环保组织持续3年关注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根据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ipe)与美国自然资源

  环保组织持续3年关注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根据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ipe)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nrdc)今天联合发布的“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显示,113个城市环境信息公开的平均分为40.14分。


  两家环保组织表示,此次评价的是2011年度113个城市环境信息的公开情况。“本次2011年度评价结果显示,中国113个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水平总体继续提升。” ipe主任马军认为,通过连续3年的评价,多数城市的污染源信息公开还在扩展,平均分从31分提高到40分,而越过及格线的城市从最初的4家提高到本此评价的19家。对此,马军得出的结论是,环境信息公开这一创新制度已经在中国初步确立。


  两家环保组织称,环境信息公开依然处于初级阶段,表现在一批城市的得分依然在20分之下,还表现在污染源日常监管记录公示和依申请公开两个关键项目上,多数城市还存在显著差距,意味着公众依然难以有效获取这些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


  同时,中国环境信息公开的地区间差距继续扩大。珠三角和长三角等地区的城市公开水平加速提高,呈现整体突破态势;而山东、内蒙古、四川等排放大省,则依然少有进展,多个评价城市甚至不进反退。


  “环境信息公开已经开始对排污企业产生压力。”两家环保组织透露,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共有超过540家企业就其环境监管记录与环保组织进行沟通。其中仅在2011一年中,就有218家企业对其污染问题及整改情况做出了说明。“这一进展,显示中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已经开始推动企业重新认识自己的环境责任。”马军说。


  nrdc中国环境法项目主任白兰表示,发挥信息公开的减排潜力,还需建立污染物排放登记制度。“污染物排放登记制度能够调动企业、公众、市场、政府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力量,加强公众监督,推动企业降低污染、提升环境表现,促进政府实现全面的环境管理。国际通行实践表明,这一工具是有力且有效的。”白兰说。


  两家环保组织说,2011年度评价中的一个重要进展,是来自湖南的环保组织绿色潇湘,运用piti指数,开展了本省地级城市的污染源信息公开评价。通过联合研究,环保组织第一次勾勒出一个省份全部地级市的污染源信息公开状况。这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消除环境信息公开的盲点,推进对环境信息公开的公众监督,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由环保组织发布的这项调查,也引起了政府官员的关注。在今天的发布会上,宁波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谢晓程表示,环境信息在阳光下,是真正落实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企业、公众和环保部门都有促进作用。湖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帅说,环境信息公开,利国利民,是公民环境权益保护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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