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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演员王姬追讨1300万借款庭内和解

大律师网 2012-08-02    人已阅读
导读:演员王姬追讨1300多万元借款一案尘埃落定。近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王姬与借款方程女士握手

      演员王姬追讨1300多万元借款一案尘埃落定。近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王姬与借款方程女士握手言和,后者将偿还给王姬近千万元的钱款。

  据悉,程女士是香港居民。王姬诉称,她与程于2003年相识,此后程以经营困难、投资矿业及酒店为由向她提出借款请求。据了解,此次被王姬一同诉至法院的,除了与其相识多年的香港人程某外,还有为他们之间所签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三家公司——江西省华昊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华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及江西海翔钙业有限公司。2011年1月,王姬与四被告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程女士出借人民币1720万元,期限为一年,程女士按月分期还款,并约定若程女士未按期还款则应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30%向王姬支付违约金。

  王姬起诉时称,其他三被告在合同中为程女士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王姬依约向程女士支付了1720万元。程女士从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陆续还款670万元,剩余款项虽经催讨却拒不还款。故起诉要求程女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违约金、律师385万元,其他三被告就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过法院的调解,王姬与程女士共同确认,王姬借款总额为9600000元,程女士负担王姬因本案所支付的律师费20万元人民币;上述欠款应在2013年5月前支付完毕,江西省华昊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华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江西海翔钙业有限公司承诺对程银华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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