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致4条鲜活的生命消逝。日前,萍乡去年发生一起“毒驾灭门惨案”,一审法院以肇事人犯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2012年8月30日早上7时许,一辆小车突然冲向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白源水厂路段,撞向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的易某、李某夫妻和侄女当场死亡,易某的儿子在送医院后宣告死亡。肇事车辆侧翻在路边的山崖下后,司机朱某从车内爬出后,准备离开时被现场群众阻止。
经多次讯问,朱某供认出其在8月30日凌晨4时许,在宾馆与他人一起吸食过毒品麻果和冰毒。9月6日,安源区交警大队认定朱某在吸食毒品反应期间无证驾驶,超速、逆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后以朱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月18日,安源区检察院以朱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向安源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附带民事赔偿109万余元。目前,朱某已向萍乡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