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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少年争女友跳河示爱致一人死亡

大律师网 2013-09-10    人已阅读
导读:两名17岁的男孩为向“小女友”示爱,竟然双双跳河,酿成一人死亡的悲剧。死者家属将女孩和另外一名少年诉至通

     两名17岁的男孩为向“小女友”示爱,竟然双双跳河,酿成一人死亡的悲剧。死者家属将女孩和另外一名少年诉至通州法院,索赔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0万余元。经调解,最终死者家属获赔7万余元。

  事发时,三位当事人均未满18岁。在某技校就读的男孩李某和王某都喜欢同班女生张某。对于两个男孩的爱慕,女孩张某心知肚明,但对二人都只是礼貌有加,两个男孩为此很是苦恼。

今年年初的一天,李某、王某、张某三人以及其他几个同学在校外吃饭。期间,因为餐费问题,王某嘲笑李某小气,二人发生争执。在女孩张某的劝说下,三人离开饭店来到河边。

  李某和王某二人趁机向女孩表白,都希望对方做自己女朋友。女孩开玩笑说:“你们两个如果喜欢我就从这个桥上跳下去,谁跳我就跟谁好。”不料,两个男孩真的相继跳下河,女孩见状连忙呼救。最终,王某被好心人救起,但李某却因不识水性,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悲痛的李某父母把王某和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0万余元。

  二被告认为李某的死亡是其自身的行为导致的,属意外事件,二被告对此不应该承担责任。但考虑到李某父母失去儿子遭受了很大的精神打击,可给予一定的赔偿。经调解,二被告赔偿李某家属共计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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