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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老河口校园踩踏案3名责任人一审获刑

大律师网 2013-09-20    人已阅读
导读:日前,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对“227”校园踩踏案一审宣判,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原校长杜贵强、原政教
   日前,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对“2·27”校园踩踏案一审宣判,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原校长杜贵强、原政教副主任张继辉、教师杜贵体,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3人分别获刑2年半、2年和1年。


    据了解,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在校学生952人,其中住校生502人。因该校新宿舍楼正在建设中,一栋四层楼的综合楼被改造为临时学生宿舍楼。整栋楼仅有一个楼道出口,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今年2月27日6时左右,因值班老师张继辉、杜贵体没有按时打开一楼铁门,致使急于出门的学生们下楼时相互拥挤,将铁栅栏门挤开,之后发生踩踏事故。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获得赔偿款共计19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3名被告人明知校舍存在危险而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应当开门而未开门,造成住校学生汇集寝室大门处,相互踩踏,致使4名学生身亡,7名学生受伤,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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