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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产婴后又将其杀死 17岁女生获刑三年

大律师网 2014-03-29    人已阅读
导读:独自在宿舍剩下孩子后,因害怕被发现又将其杀死。日前,该嫌疑人小旭(化名)被内蒙古赤峰松山区人们法院判决

  独自在宿舍剩下孩子后,因害怕被发现又将其杀死。日前,该嫌疑人小旭(化名)被内蒙古赤峰松山区人们法院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了解, 小旭是赤峰市某校的学生,17岁,学习成绩优秀,平时各方面表现良好。某天下午,正在上课的小旭突然感觉肚子痛,便向老师请假后独自返回宿舍休息,晚上在宿舍内产下一男婴。孩子出生后有小声啼哭,小旭害怕被生活老师发现,就用衣袖在孩子脖子上缠了一圈又系了扣,然后把孩子装到一个黑色塑料袋里并放到床下的铁箱子里。几天后把塑料袋扔到了卫生间的垃圾桶里。物业人员在收拾垃圾时发现死婴,报警后经调查检验证实,男婴与小旭符合单亲遗传关系。

  警方调查了解到,小旭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一个男孩,见过一次面后发生了性关系,然后再无联系。当小旭发现怀孕后,她正常上课、出操、跑步,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孩子流掉,但未能如愿。在小旭长达9个月的怀孕期间,从学校老师到家长竟无一人发觉。小旭平时在学校寄宿,而室友竟对其怀孕的事一无所知,小旭也未对任何人提起自己怀孕的事,包括与她早恋发生性关系、后又分手的那名男生。当被问起为何谁都不告诉,小旭哭着说“害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旭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犯罪时不满18周岁,社会求助自济能力尚不充分。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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