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在部分学生团体公开的呼吁号召以及民进党暗中的推波助澜下,数十万台湾民众走上街头,抗议马英九当局在处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下称服贸协议)时手法失当。虽然有部分台湾律师滋事,加入所谓的“反服贸黑箱”行列,但台湾律师行业中的有识之士则高呼马当局应该拿出勇气,早日通过服贸协议审查,否则台湾律师将失去大陆的广阔市场。
面对服贸协议台湾律师两极分化
这场声势浩大的所谓“太阳花”运动,已经持续数日。早在3月18日,就有学生群体强硬霸占台湾“立法院”,导致“立法系统”瘫痪无序。3月23日,又有学生团体暴力闯进“行政院”,造成数千万新台币的巨额损失。
对于这场抗争运动,岛内律师界反应不一,甚至可以用冰火两重天来形容。部分律师完全罔顾程序正义,倒向反马势力。例如,顾立雄律师就以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的名义,串联了300余位律师,组成义务服务团,在学生闯入“行政院”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摇旗助威。
律师作为“在野法曹”,本应匡扶正义,辨明是非,但这次部分律师的表现却着实有失律师的名称与身份,内中原因错综复杂,而很大程度上是政治因素在作怪。例如,顾立雄之所以一直不遗余力地号召同行,力挺学生,目的之一就是为自己制造声势,以便为今年参选台北市市长铺路。对于这些律师出于政治目的的拙劣表演,就连台湾“经济部长”张家祝都难以容忍,不得不亲自出面,炮轰部分台湾律师是刻意扭曲事实真相,有意误导学生的动机。
当然,并非所有的台湾律师都是如此负面地看待两岸服贸协议。例如,张钧纶律师就在网络上发表专文,力挺两岸服贸协议,认为服贸协议如果不过的话,将“重挫台湾的谈判信用”,而且还会导致台湾丧失加入TPP(跨太平洋(601099,股吧)伙伴关系协议)和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重要筹码。
而台湾新党“全国发展委员会”委员陈丽玲律师也明确表示,台湾有执照但未执业的“流浪律师”已经超过5000余人,但目前台湾的市场早已饱和,因而进军大陆是台湾律师的最佳选择。两岸服贸协议若继续被卡在“立法院”,台湾律师的处境将更加恶劣。事实上,就连顾立雄的妻子王美花都与顾立雄大唱反调,甚至差点闹起“家庭革命”,认为两岸服贸协议通过刻不容缓,台湾不应人为阻挠。
台律师在大陆业务受限业务
台湾律师界一直有人高声疾呼,两岸应该早日开放律师服务市场。对此,大陆方面高度重视。早在1994年,大陆就首次向台湾居民开放律师资格考试,而且当时有3名台湾居民顺利通过考试。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李登辉和陈水扁时期的恶意挑衅,导致两岸关系一度高度紧张,大陆对台湾律师服务业的开放也被迫中断。
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得以恢复正常,该年年底大陆再次开启了对台湾居民开放司法考试。2009年1月1日,大陆又颁布实施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目前,共有3000余名台湾居民参加了大陆的司法考试,其中200余人已经成功通过考试,并顺利获得法律执业资格。
2010年9月15日,大陆又出台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目前,已经有10家左右的台湾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和厦门设立代表处。
在台湾没有对大陆律师服务进行任何开放的背景下,大陆已经最大限度地释放了善意。但是,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台湾律师在大陆的业务范围依然相对有限。根据有关规定,台湾居民在大陆可以从事涉台婚姻、继承的诉讼法律事务,但不可以从事婚姻和继承之外的诉讼业务。业务范围的受限自然会导致业务数量的下滑。根据台湾《旺报》近期的一则报道,因服贸协议受阻,在大陆的台湾律师能接的案子锐减80%,无论多么优秀的律师,在大陆只能做“离婚律师”。
如果以香港为参照,台湾的这种劣势则显得更为突出。由于大陆与香港已经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第10个补充协议,香港律师可以在大陆从事90%以上的民事诉讼业务。而台湾律师则未能如此幸运,主要原因在于台湾当局的立场过于保守。2012年10月11日,台湾“陆委会主委”王郁琦在“立法院”接受质询时表示,目前并没有规划让大陆律师到台湾执业。
由于台湾方面的自我设限,导致这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虽然涵盖了会计、保险(放心保)、银行等多个行业,但并未将律师行业纳入其中。这就意味着即使未来两岸服贸协议能够通过,但台湾律师短时间内也难以进入大陆市场。面对严峻的客观形势,台湾律师行业高度忧心,表示目前台湾律师行业的竞争力正在逐渐流失。如果台湾能够解决内部纷争,可以乐观估计,两岸律师行业的正常化交流将指日可待。因为大陆既然能够大范围地向香港律师行业开放,当然也可以向台湾开放。
台商只得接受大陆律师服务
受文化、心理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台商在大陆处理法律问题时,往往希望能够得到“自己人”即台湾律师的咨询或辩护服务。但目前两岸律师行业的开放现状,无疑决定了台商的这种殷切希望短时间内难以梦想成真。对此,大部分台商虽然感到些许遗憾,但并没有任何忧虑或担心,因为大陆目前为他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正在趋向健全完善。
例如,2011年5月17日,天津市就专门针对台商启动了律师驻会制度及免费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在津台商提供法律服务。2013年12月7日,北京市法学会则成立了大陆首家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其主要宗旨是通过涉台法律事务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研究,为台商提供更富有现实意义的法律指导。
当然,大陆远非只有北京和天津这两个地方采取积极措施,其他各个省、市、自治区也都在全力以赴,为台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例如上海专门设立了“上海台商法律服务网”,而广东则成立了律师台商服务团。这些专门为台商量身打造的法律服务,虽然在形式和内容上有所差异,但在宗旨和目的上则是完全一致,那就是切实为台商分忧解难。
因而,虽然目前台湾律师难以全面进军大陆市场,台商也很难找到“自己人”为自己提供法律诉讼业务,但在大陆的多渠道保驾护航下,台商依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切实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两岸法律市场开放才有机遇
毫无疑问,未来两岸法律服务市场若全面正式开放,大陆律师将会迎来新一轮的竞争与挑战。但大陆律师并不应该将之视为洪水猛兽,而盲目对之强加反对。从过往的历史经验来看,合作往往与竞争并存,机遇也会与挑战同在。
两岸法律服务市场全面开放之后,台湾律师可以进军大陆,大陆律师当然也可以对等地进军台湾。这对于大陆律师而言,显然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事实上,部分台湾有识之士已经对大陆律师伸出了充满善意的橄榄枝。例如,台中律师公会理事长林志忠就表示,“台湾没有理由把门关起来”,“对大陆律师入台持正面看法”。
在两岸律师的热络互动当中,大陆律师还可以有效地学习台湾同行的服务理念和专业素养,全面推动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台湾律师也可以借鉴大陆律师的长处和优点。在这样一个彼此参照、互相提升的过程当中,大陆和台湾的律师可以同步发展,甚至可以携手并进,共同开拓国际市场,联手抢占国际法律行业的新型制高点,构建参与国际竞争的最佳优势。
总而言之,两岸律师服务业的相互开放,不仅与台湾律师息息相关,对于大陆律师也会带来重要机遇,对于两岸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经济的良性发展也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因而两岸开放法律服务市场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具有重要的现实需求和历史意义。两岸当政者特别是台湾方面,应该从中华民族大义以及两岸同胞福祉出发,早日提出应对方案,全面开放法律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