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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潜行在互联网上的传销

大律师网 2014-11-06    人已阅读
导读:日前,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抓获了103名传销分子,这些传销人员多以1040工程或异地资本运作为名,发展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抓获了103名传销分子,这些传销人员多以1040工程或异地资本运作为名,发展下线,骗取亲人朋友入伙。一次性投资69800元,只需发展3个下线,一年后就能赚到1040万元,这就是1040工程。很多人禁不住这样的诱惑,从而走向了传销的深渊。

  1040工程到底是怎样迷惑群众的?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中,却发现更大的谎言和陷阱已经移植到了互联网。

  旧模式:异地资本运作

  不久前,记者收到了一条陌生信息,有人向记者介绍1040工程。“只需发展3个下线,且每个人又都能找来3个下线,实现几何倍增,一次性投资69800元,一年后可变成1040万元。”他说,交69800元就获得了入会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之后每发展一个下线就有相应的提成,而且根据发展业绩能晋升在团队内的级别,级别越高提成越多。

  此人还向记者推荐了一个微信公众号“财富来商务运作”,让记者先学习“异地资本运作”的资料。这个公众号每天会发8篇文章,其中一两篇是鼓吹异地资本运作的文章。记者发现,每篇文章的阅读量都有好几万,不过很多鼓吹异地资本运作的文章因为被多人举报已无法查看。

  异地资本运作,顾名思义就是要在异地发展,并在异地集中租房,全职蹲守,一般不发展当地人。由于并没有实际产品,传销人员就只能以免费旅游或考察投资商机等为借口,将自己的亲人朋友骗到目的地,然后以国家引进资本运作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为由,诱骗当事人入会,发展下线。

  在执法部门的持续严厉打击下,传统的传销活动已有所收敛。但近年来,穿上“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马甲的传销在全国各地涌动,让人防不胜防。据悉,目前从事异地资本运作的传销人员遍布全国大部分省市。与传统传销不同,这些变相的传销既不“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也不需要上交手机等通信工具,并且它以国家项目和资金高回报率进行“洗脑”,隐蔽性更强,且管理更系统,谎言更难识破。

  这些传销人员把政府对他们的每一次打击、新闻媒体的负面报道都解释为“宏观调控”,是为了有效限制其发展规模,吓跑胆小的。他们还找了很多有关资本运作的正面报道,其实都是断章取义或主观臆断出来的。事实是,国家坚决打击异地资本运作,因为它本质上就是非法传销。

  新手段:网络资本运作

  在互联网上,有很多揭秘1040工程的网站和帖子,每篇帖子里都会植入一些QQ号,有兴趣者可深入了解。记者添加了其中一个QQ号,对方立刻就回复了。这位自称“紫菱”的女性网友说,她做异地资本运作一年多,亏了12万元,现在她转做网络资本运作了,因为这条路赚钱更现实。

  实际上,网络上绝大多数揭露1040工程内幕的网站是它的升级版从业者建立的,他们自称为“网资”。

  当记者询问“网资”怎么发展时,“紫菱”现场教学道:“做‘网资’的人大部分是做异地资本运作失败或正在考察异地资本运作的人。他们在互联网上看到我们发的帖子,就会加我们的QQ,成为被动邀约客户,然后,我们就给他们分析做异地资本运作失败的原因,分享做‘网资’赚钱的优势,如果他们认同‘网资’这个行业,就会加入我们。”

  那么,网络资本运作怎么赚钱呢?“网络资本运作1单是580元,最少投资1单,为体验单,最多投资35单20300元。所有申购款及时分配,推荐奖和金级分红是最高的,分别占27%和57%,所以你的目标是要快速成为金级,金级分红是最诱人的。进入团队后,团队会帮你做推广和发展下线。”网络资本运作团队“易富国际会所”成员“云溪”给记者详细讲解了奖金分配制度。他说,只要肯努力,一年可轻松赚到1000万元。

  在中国民间反传销人士叶飘零看来,“做‘网资’,就是建个小网站,搞一个廉价结算软件,在网站、论坛发帖找下线,任何人都可以操作。对于‘网资’人员来说风险很大,一旦操盘手关闭网站,下线则血本无归”。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实是换汤不换药。北京邮电大学教授、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指出,无论是异地资本运作,还是网络资本运作,都是到处“拉人头”、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且参加者的收益都是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发展下线数量决定,从法律上讲,两者都是传销。

  建议:清除传销毒瘤还需多部门协同合作

  传销是社会的毒瘤,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抵制。针对异地资本运作,叶飘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严格控制当地出租房,登记外来人口数量,展开普法教育,明确通告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否则严格处罚;二是各部门统一协调,银行、通信、工商、公安统一制定协调机制,张贴警示标语详细介绍当地传销特点及举报方式;三是建立奖励、处罚机制,利用传销人员熟悉了解传销内部结构及运作方式等特点,鼓励他们提供打击传销线索,对于那些提供有破案价值的受害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网络传销比传统的传销模式发展速度更快且形式多样,低成本、跨地域、点对点运作,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方式更隐蔽,因网站服务器多数在境外,调查取证和破案难度更大。”李欲晓指出,打击网络传销首先要从立法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前法律对网络传销没有明确的定性,很多人就处于模糊状态,不知道自己违法了。

  李欲晓建议,除了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协同合作,提高网络传销发现、取证、破案能力之外,通信、金融、工信等相关部门也应对网络上非正常状态提高警惕,制定相应治理机制。以网治网,净化网络环境,鼓励社会团体在互联网上建立“反传销网”等,提高网民对传销的辨识和抵御能力。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各部门对此类传销模式的认识和信息共享,方便对境外网站进行相关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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