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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廉租住房申请指南

大律师网 2015-11-25    人已阅读
导读:4月1日,市房产局发布《合肥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服务指南(2015版)》(以下简称《指南》),对廉租住房保障新
  4月1日,市房产局发布《合肥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服务指南(2015版)》(以下简称《指南》),对廉租住房保障新的准入条件、申请方式、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租金补贴保障标准、摇号配租方法等做出详细说明和指引。

  根据《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合政[2013]11号)和《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合政办[2013]5号)精神,《指南》指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9元;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未婚者应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无直系亲属的未婚者,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实际居住人口分摊面积,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际发放金额在扣除分摊面积后实行差额租金补贴。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只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发放租金补贴。

  同时,《指南》明确,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享有优先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1、申请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

  2、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

  3、申请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

  4、烈军属家庭,家庭成员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

  5、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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