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30日表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近日将中国铁路总公司人事部原副主任郭宏(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依法向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郭宏利用担任原铁道部人事司领导干部二处处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铁路总公司人事部副主任兼党组组织部副部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郭宏,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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