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等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为2016年全国政法工作定下了总体基调。2016年1月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对“防控风险”“补齐短板”深入浅出的阐释、总结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规律性而提出的“十个坚持”也为政法系统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第十点坚持中,孟建柱强调:“坚持一手抓法定职责履行、一手抓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提升,努力为政法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该点要求政法机关在实打实干的同时,不能丢了信息化建设的话语权,而是利用好新媒体加强对外信息交流的能力。这是改革的重要层面之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其对信息化涵义叙述如下:“ 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 当下我们更应该清晰得认识到:新媒体时代,每个用户都是社交媒体的发声者,也是社会舆论的构建者,更是社会事件的直播者,在这种情况下,整个舆论话语权的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不沟通,不宣传,不开放,就不可能获得公众的认同,别人不说你,不代表别人没有想法。当人人都在舆情风险的高评估状态时,不愿意说话,社会的整体风险是急剧加大的。因此,政法工作要完成大局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权利的目标,在新媒体时代,就必须加强通过网络和公众沟通的能力。政法工作要实事求是,既要公众的显性口碑,也要隐性认同。主动宣传是政法工作掌握话语权的关键。
政法领域,需要主动设置议题,加强主动宣传。要把信息公开看做是常态化的工作,主动宣传就是要构建正面形象,获得社会公众的积极认同,才能够有效地把握住舆论态势的发展,形成有利于政法工作的舆论导向。要主动设置议程,就必须深入了解当前政法工作的热点、难点,了解社会公众对政法工作的希望,更要深入把握国家发展大局和法律要求。只有这样,主动宣传才能纲举目张,才能形成社会发展的融洽感。
回归到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首先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同志关于政法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经验,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视野中审视政法信息化的定位和作用,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执法司法管理、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满足人们群众司法需求、保障信息安全等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动司法工作向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转变,以信息化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推进信息化,服务司法改革。要在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上狠下功夫,把大数据、云计算真正应用到执法司法公开、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主要业务领域,引领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探索在诉讼服务网实现相关实体信息公开。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开发统一平台,实现一体化操作。要在保障信息安全上狠下功夫,强化维护政法信息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政法机关网络基础设施日常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推进信息化,服务审判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法制宣传,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高度重视重大敏感案件审理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强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打造好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整合完善应用系统、确保信息安全、实现时时运维保障。加强以法官为对象的审判执行业务应用培训,以领导、干部为对象的司法管理应用培训,以点带面,强化主体责任。
推进信息化,服务群众诉求。要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好新媒体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推进一批面向群众的信息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低廉、更个性化的执法司法服务;建好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为代表的宣传舆论阵地,切实增强政法机关的社会沟通能力。听取律师意见,改进诉讼服务网律师通道。开发网上导诉功能、诉外分流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对新媒体的运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的实际感受,充分顾及人民群众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自身合法权益的关心关切。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高层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两条主线,突出“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党风廉政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在“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编辑:红尘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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