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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起诉天涯网络公司侵犯名誉权案

大律师网 2016-06-29    人已阅读
导读:“打假第一人”王海日前以侵犯名誉权将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海在起诉书
“打假第一人”王海日前以侵犯名誉权将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王海在起诉书中称,2009年8月5日,原告在天涯社区网站发现一篇名为《爆料:打假第一人王海如此贪图名利!》的文章,该文章发表于2009年7月31日,在这篇文章中,一位自称是王海员工的作者,在文章中多次使用“勒索恐吓”“地痞无赖”“勾结”“黑吃黑”“落草为寇”等贬义词,大肆捏造、歪曲事实,对原告进行侮辱、诽谤。而且文章还继续在互联网络上传播,影响范围也进一步扩散。

  今年8月14日,原告向天涯在线网络公司发函协商,但该公司表示拒不理会原告的合理要求。

  王海表示,在相同网站上还有一篇作者为lx0529,发表于2005年11月29日的文章《王海敲诈各大品牌,这回轮到威露士》,从文章内容不难看出,上述涉案文章正是由此文恶意引申拼造而成,涉案文章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诬称原告公司勒索大企业,勾结企业打击对手,将原告公司描述成“诈骗组织”;将公司与新闻媒体的关系描述成“勾结新闻媒体、狼狈为奸”;将公司的企业维权服务描述成“勾结企业打击对手”等等。上述描述歪曲事实、耸人听闻,且言辞激烈,多处使用侮辱、诽谤字眼,其违法之处昭然若揭。

  王海认为,天涯网作为中国最大的BBS网站,拥有近三千万注册用户,在信息传播中有巨大的影响力,其有义务和责任为广大网民提供健康、纯洁的网络互动平台。然而,作为互联网信息提供者,天涯在线网络公司却放任在其网站发表纯粹的“骂人帖”显然其有主观过错。另外,该公司在接到举报通知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给其名誉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

  故王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天涯网上发布的《爆料:打假第一人王海如此贪图名利!》侵害了其名誉权,同时要求删除上述文章,并在全国知名报纸和其网站首页登载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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