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五大队陕蒙省际执法站执勤组民警在陕蒙界收费站入口广场开展统一行动。13时50分,在陕蒙界收费站入口广场处,一辆车号为蒙A57的长安牌小轿车缓缓驶来。
“你好,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在执勤民警曹志武、石彩波的示意下,该车停靠在路边接受检查。发现女驾驶员小腹微隆,经询问得知已怀孕5个月。
当民警要求其提供驾驶证时,女子称没带,民警要求她出示身份证,但其称身份证也未带。
民警经查询,该女子名叫李某,今年33岁,内蒙古呼和浩特人,确认她为无证驾驶。
原来,李某和家人从呼特浩特出发去西安游玩,车子一直由她老公驾驶。途中,老公感觉困倦难耐,她便接过方向盘,开了几十公里就遇到了民警例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