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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童坠亡亲属起诉开发商 请求赔偿金额130余万元

大律师网 2017-11-21    人已阅读
导读:12岁女童从14层阁楼外的天台上坠亡,亲属以天台无任何防护措施状告小区开发商,索赔130余万元。

  4月17日晚8时左右,12岁的女童小花(化名)自居住的房屋阁楼外侧天台坠亡。之后,小花的亲属将所住小区仁和花园一区的开发商仁和日升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仁和日升公司)诉至法院。


  顺义法院法庭内,法官宣布开庭后,坐在原告席上的小花母亲王女士便不住低声哭泣。“女儿没了以后,我一直无法正常工作生活”,王女士称自己是单亲妈妈,和女儿相依为命,她因为患有糖尿病,无法再生育。


  “涉案房屋为14层,阁楼房间窗户外侧即为天台,开窗即可从室内进入天台,而天台临空处没有任何护栏或者其他保护措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小花的亲属在诉状中称,即便是在光线特别好的白天,天台也存在坠楼危险,而仁和日升公司在业主装修须知中,还明确规定禁止安装外栏。


  小花亲属认为,仁和日升公司对小花坠亡存在严重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30余万元。


  小花亲属的代理律师称,根据相关规定,7层以上楼房阳台净高不能低于1.10米,必须使用防止儿童攀爬的护栏,显然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天台不合格,且不允许业主安护栏。


  而原告到主管部门查询才发现,从购房起到2014年交付使用,被告开发商至今未取得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等,应对小花的死负责。


  “小花的死亡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被告开发商仁和日升公司代理人辩称,在小区的设计规划中,天台不属于安装护栏的范围,“如果感觉有安全隐患,业主可以在窗户上安装防护设施,但天台是非上人屋面,按规定不允许装护栏,不是我们自己定的。”


  “我也到现场看了一下,阁楼窗户外有两米宽的天台,只能从窗户爬出去才能到天台”,仁和日升公司代理人指出,12岁的小花是因家庭矛盾,自行坠楼造成身亡。


  就未取得工程许可证仁和日升公司代理人称,涉案楼盘是回迁安置工程,边开发边补办手续,目前手续齐全了也已验收,而且小区楼层设计也是经过批准的,“我们认为许可证是否齐全与孩子坠楼没有任何关系”,该代理人表示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由于开发商不同意调解,案件将择日宣判。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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