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庭审进入第三天,在下午的庭审中,刘鑫出庭作证,她在隔离室内通过视频与法官等人通话,旁听者只能听见她的声音。在检察官询问中,刘鑫否认递刀一事,并否认锁门。
检察官问,“家里有水果刀吗?”刘鑫说,没见过,并否认自己有水果刀。
检察官出示陈世峰凶器的刀具,刘鑫说没有在江歌家看过这把刀,也从未有过这把刀。
检察官问,“被告说你把水果刀递给江歌,有吗?”
“没有。”刘鑫回答。
此时,陈世峰舔了一下嘴唇。
刘鑫说家里有两把一模一样的菜刀,“黑色手把,刀刃不锈钢。”之所以两把一样,是因为她一个人住的时候,“三叔”(江歌)来她家切水果做菜,江歌觉得那把刀很好,就在琦玉的一个小商店买了一样的。
庭审全程,陈世峰没有看屏幕。
刘鑫称,事发当晚,她先回房,蹬了鞋跑回卧室拿卫生巾和内裤。在睡觉垫子附近换裤子,脱了一半听见大门外一个女声“啊”的尖叫声。很尖,短促,感觉突然被中止,被打断的样子。
她提裤子往外跑看看发生了什么。第一反应是开门,第一次尝试开门开了一点,20cm左右。顶回来力量很快,猛。第二次推不开。她不停喊,“三叔你怎么了?你回答。”她看了猫眼,但完全看不清楚,只有走廊的光,模糊的画面。
刘鑫称她当时跑回卧室拿手机,打了110,一下没接通,回到门口,再喊,“三叔怎么了?”
检察官:大门门锁上了吗?
刘鑫:没有,自动关上了。
检察官:没有关锁?
刘鑫:没有。
检察官:报警时说过“门已经锁上了”的中国话吗?
刘鑫:没有说过。当时报警电话正在接通,我以为他们从外面锁的,以为外面跟我闹呢。
陈世峰皱眉,身子动了一下。江母右手扶着嘴,表情平静。
原定上午由陈世峰律师举证的议程由于陈世峰的证人方没有出庭,在律师仅仅陈述了10分钟,就宣告结束。东京时间下午1点15分继续开庭,刘鑫会以隔离的方式出庭作证。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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