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吨垃圾抛长江】长江
太仓段,江面开阔,江水浩荡,往来船只如梭。奔涌的江水,将少量漂浮垃圾冲向岸边。这个季节,相比于夏季洪峰时段,江面显得干干净净。但在一年前,也就是2016年12月13日,长江太仓段江面却铺满垃圾。
约3万吨垃圾抛入长江 有害物超标3万倍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垃圾,红色、黑色、白色……各色废弃塑料袋、塑料瓶随着江涛起起伏伏,其间还夹杂着一些医疗垃圾。堤岸斜坡也被江水冲上来的垃圾铺满,相比日常的垃圾量多了不知多少倍。”时隔一年,太仓海事局第二海巡执法大队大队长徐益辉仍记忆犹新。
深冬季节,江面漂浮的垃圾量却连日异常增多,这引起徐益辉的警觉。情况上报后,太仓海事局怀疑有船只非法倾倒垃圾,于是暗中部署搜寻可疑船只。
2016年12月18日早上,太仓海事局第二海巡执法大队监督员秦立
永和同事巡航时,在杨林
河口发现两艘正在冲洗的船只。“这里不是锚地,按理这两艘船不应在这里抛锚。”秦立永回忆说,“我们靠近检查,闻到腐臭,发现竟是抛撒垃圾的可疑船只。”
随后,长江航运
公安局
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接管了这一案件。经审讯,两船船主交代,头天晚上,他们将船驶到江心,关闭船上的所有电子设备和灯光,乘着黑夜,利用浮吊将两船约2000吨垃圾抛进了长江。
“这仅是有据可查的量,实际抛撒入江的垃圾可能远多于此。”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立佳说。根据有关管辖权规定,在
江苏,这一案件最终交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韩立佳是这一案件的主办检察官。他还告诉记者,在来自
海盐的生活垃圾中,还有约1.5万吨被运至
浙江湖州、
安徽等地非法填埋。
资质证明全造假 层层转包谋暴利
“江海电厂”是犯罪嫌疑人之间使用的一句暗语。说垃圾运到“江海电厂”,嫌疑人之间就心领神会,明白是将垃圾抛入江河。
“尽管这些犯罪嫌疑人之间各有分工,不一定都互相认识,船只、浮吊归属也不尽相同,但实质上他们已形成一条非法倾倒垃圾的犯罪链,将垃圾变成了谋取暴利的‘
资源’。”韩立佳说。
分析此案,相关检察官、公安民警认为,这一案件非常典型,从招投标到垃圾处置费领取,层层转包,层层造假,一系列监管措施都被突破,凸显垃圾处置监管存在严重漏洞。
“无论是在招投标环节,还是在领取生活垃圾处置费环节,只要相关地区环卫部门严格审核,哪怕只是给垃圾接收处置单位打个电话询问一声,都能发现这些垃圾没有运往其应该运到的地方,都能避免案件的发生。遗憾的是,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这么做。”在江苏,接受采访的办案检察官、民警如是说。他们认为,通过转包、造假,犯罪嫌疑人就能轻松骗取垃圾处置费,这说明生活垃圾外运、处置监管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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