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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办理程序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18-09-26    人已阅读
导读:上海市做为我国特大城市,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外来人员工作、创业和生活。现在在很多城市工作、生活都需要办理相应的居住证,而且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都需要用到居住证,比如说驾驶执照的学习等,当然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对于居民要求是非常的高的,那么2018年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上海居住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2018年关于上海居住证有哪些新规定?

2018年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2018年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办理程序是什么?

  1、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

  2、在上海合法稳定就业,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3、因投靠具有上海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

上海居住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2018年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办理程序是什么?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 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2018年关于上海居住证有哪些新规定?

2018年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办理程序是什么?

  1、对境内来沪人员申报居住登记的相关事项,如申报材料、受理机构、有效期限、居住登记信息变更等进行了明确细化。

  2、简化了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删除了《寄宿证明》;删除了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删除了结婚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及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等证明材料。

  3、缩短了证件办理的总时限。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

  4、增加了“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的规定。

  5、增加了便民服务措施。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的,可以由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上门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

  6、增加了不予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的相关规定。《细则》第八条明确规定,居住在违法建筑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予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

  7、《居住证》的签发机关由原来的“市公安局”改为“居住地公安分局”。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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