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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犯罪过程中怎样才算中止?

大律师网 2018-11-06    人已阅读
导读: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要是行为人此时因为自身原因,在能够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没有继续实施的话,则就会构成犯罪中止。但是此时也是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那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犯罪过程中怎样才算中止?犯罪中止会有什么后果?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犯罪过程中怎样才算中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过程中怎样才算中止?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犯罪过程中怎样才算中止?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1.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

  2.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

  3.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

  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

  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

  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犯罪中止会有什么后果?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犯罪过程中怎样才算中止?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

  1、没有造成损害;

  2、造成了损害。

  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甲某、乙某在犯罪实行阶段,自动放弃犯罪,符合中止犯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依照中止犯的处罚原则对其减轻处罚。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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