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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个人虚开增值税如何判刑?单位虚开发票罪怎么处罚?

大律师网 2019-06-04    人已阅读
导读:开了发票是要收税的,并且可以报销,所以在社会上就会有虚开发票的犯罪,虚开增值税犯罪其主要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虚开发票,从而导致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就可以判断为虚开增值税犯罪,那么2019年个人虚开增值税如何判刑?单位虚开发票罪怎么处罚?哪些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2019年个人虚开增值税如何判刑?

2019年个人虚开增值税如何判刑?单位虚开发票罪怎么处罚?

  根据201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本罪取消死刑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依有关司法解释,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

  (2)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

  (2)虚开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适用这一款的规定必须同时具备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三个条件。

  依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内容。

2019年单位虚开发票罪怎么处罚?

2019年个人虚开增值税如何判刑?单位虚开发票罪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哪些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2019年个人虚开增值税如何判刑?单位虚开发票罪怎么处罚?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编辑:橙籽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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