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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媳妇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赡养老人个税怎么抵扣?

大律师网 2019-08-16    人已阅读
导读:当今步入了老龄化社会,父母年纪渐渐大了,平时我们所见所闻都是子女要履行赡养义务,很少听说儿媳赡养父母,那儿媳赡养父母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个税赡养老人专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看看吧,欢迎阅读。

媳妇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19年媳妇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赡养老人个税怎么抵扣?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什么时候开始履行赡养义务

2019年媳妇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赡养老人个税怎么抵扣?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赡养老人个税怎么抵扣?

2019年媳妇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赡养老人个税怎么抵扣?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进行扣除;其中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此外,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举个例子,一位老人有三个子女赡养,每个孩子可以平均分摊每年24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年8000元;也可以经老人指定或者子女约定,每个子女分别享受6000、6000、12000的扣除额,但每个子女的扣除额不能高于12000元。

  赡养老人不止两位,不会增加扣除额度。根据征求意见稿,赡养两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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