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别人冒用您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贷款或者网贷,您是不用“背锅”的。如果银行等金融机构找到您,要求您还款的话,您需要做的就是说明实情。到银行办理贷款的话一般都是面对面办理,办理核实程序较为严格复杂,银行很少会发生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最常见于网贷,此时您可以主张是网贷公司没有尽到实质核查的义务,才导致的这种情况,如果网贷公司还是对您进行骚扰催收,您可以报警处理。就算被起诉至法院,您也可以通过举证表明自己并不是实际贷款人,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法院查实后就会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或者不予受理。
首先,如果身份证是因被盗、被抢造成的丢失,应马上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原来的身份证作废;其次,如果身份证是自己不慎丢失,应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开具补办证明,证明丢失的身份证作废;再次,登报声明可以成为一个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做好以上三点,便可在身份证被冒用所带来的麻烦时,通过出示以上证明最大限度地为自己澄清,减少和避免承担一些不必要的责任。
若是个人身份证被盗用进而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那么当事人在有充分根据的前提下,可提出上诉,由法院裁定。法院最终裁定当事人确实是属于身份证被盗用而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当事人的不良信用记录最终可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被消除。
而若当事人没合理的根据证明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是身份证被盗用而产生的,那么就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一方面需要还清欠款,同时,若想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就只能用新的信用记录来覆盖原来的信用记录。
中国法律规定,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最长时间为五年。当事人在欠款之日后五年时间内保持良好信用记录,五年以后,即可消除不良信用记录。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大家发现自己身份证被盗用贷款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申报警,如果有过逾期情况,可要求银行方面出具相关说明,以免日后贷款、办卡时受到影响。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是指行为人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民的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是由国家相关机关制作的,能够证明其真实身份的重要证件,这些证件是社会公共信用的象征。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 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必将侵害社会公共信用。具体而言,这类证件具备的社会公共信用可具体化为两方面:其一,社会大众相信 这类证件为国家所制作,即国家对这类证件的专属制作权;其二,社会大众相信这类证件对公民身份的描述具备真实性,即这类证件的身份真实性。以上任何一方面 被侵害,这类证件的社会公共信用就受到侵害。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中”,这一用语意味着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居民身 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身份真实性,因为身份的真实性是塑造完整的社会公共信用的前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伪造了身份证,身份证上的信息是 其本人真实的身份信息,此时,如果行为人使用该身份证的,依然成立本罪。虽然行为人没有侵害身份证的身份真实性,但是伪造行为本身存在违法性。因为在社会 生活中,每人都要遵守法律所确立的安定的社会秩序,其中包括公民在使用身份证时应当使用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身份证,而不能使用非 法制作的身份证。如果行为人明知该身份证不是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而仍然使用,即便上面记载的信息是其本人的真实信息,也不能排除使用本身的违法性,因为使用本身破坏了国家公安机关对身份证的管理秩序,是法律所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