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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先予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19-11-27    人已阅读
导读: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什么是先予执行的情形?什么是先予执行的条件?什么是先予执行的程序?

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

2020年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先予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于执行的。所谓情况紧急,包括: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这里所指的行为是指那些不立即制止或实施就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产或生活的行为;

  (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的贷款的;

  (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5)其他紧急情况需先予执行的案件。

什么是先予执行的条件?

2020年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先予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一、当事人之间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

  二、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四、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五、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先予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2020年适用先予执行的情形?先予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一)先予执行的申请

  先予执行的申请由权利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先予执行的裁定及执行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是否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二是申请是否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人民法院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效力。义务人应当依裁定履行义务,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义务人申请复议有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若原裁定已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执行回转措施。

  (三)先予执行裁定的最终处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应当在裁判中对先予执行的裁定及该裁定的执行情况予以说明及提出处理意见。权利人胜诉,先予执行正确的,人民法院应在判决中说明权利人应享有的权利在先予执行中已得到全部或部分的实现;权利人败诉,先予执行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在判决中指出先予执行是错误的,责令申请人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或裁定采取执行回转措施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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