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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婚姻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19-12-13    人已阅读
导读: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我们生活中会有很多的风险,这些风险对于有的人来说能够承担,有些事不能够承担的。那么关于风险代理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重庆婚姻风险代理律师来给您解答。

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重庆婚姻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2、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不能风险代理的案件有哪些

重庆婚姻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分别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注意: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风险代理律师注意事项

重庆婚姻风险代理律师  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1.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2.律师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以上内容就是重庆婚姻风险代理律师的相关回答,风险大律律师收费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额的30%,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且约定合同的风险收费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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