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写借条可能涉嫌抢劫罪或敲诈勒索罪,司法实践中按照敲诈勒索罪处理的概率较大。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两罪相同点为:犯罪客体均为复杂客体,既包括财产所有权又包括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首先我们就要先弄懂二类罪名的定义及区别所在。
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和抢劫同是侵犯财产类的犯罪类型,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经过仔细分析,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其一,抢劫罪中,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现实的威胁,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而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行为仅使被害人产生畏惧心理,并交出公私财物,被害人尚有相当程度的意志自由,还有延缓的余地。
其二,抢劫罪必须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发出威胁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而敲诈勒索罪可以当面威胁,也可以不当面威胁,可以当场实现或日后实现威胁内容相恐吓。
其三,抢劫罪必须是当场夺取财物或使被害人交付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可以是使被害人当场也可以是日后交付财物。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即行为的内容、方式及手段,具体可根据其行为判断符合构成哪个罪名。
1、受强迫的情形不存在之后,受害人应该尽快报警,此时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报警处理的结果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
2、可以行使撤销权,但要求在一年的时间内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需要同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受强迫订立的借条。
3、若对方起诉“还钱”,则可以积极应诉,要求对方就实际支付了借款作出举证,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