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职业伤害的简称,包括工业事故伤亡和职业病两种情况。工伤最初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病也被纳入工伤范畴。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也称作“职业伤害”。“工伤”的概念是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的公约中提出的,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伤害”。
“工伤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 “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无论何种所有制性质、无论规模大小,都应参加工伤保险;
(2)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3)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此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服务的办法另行制订。
(1)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工伤保险费,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的重要区别。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也是国际惯例。
(2)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3)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不同的行业,工伤风险有很大差别,工伤保险费率在实现社会共济的同时,与用人单位所属行业挂钩,形成行业差别费率,使工伤保险缴费更为公平。在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建立单位缴费浮动机制。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发生情况和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