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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邮政快递丢失赔偿标准 快递申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大律师网 2020-03-25    人已阅读
导读:有了网络的加持,现在寄收快递已经是非常便捷,有的时候办事需要用到一些文件、物品,两地间隔较远的情况下,前往拿取费时费力,我们一般会用邮寄的方式进行传递,可是有的时候会遇到快递丢失的情况,那么,邮政快递丢失赔偿标准是怎样?邮政快递丢失如何处理?快递申诉要符合哪些条件?下文,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解答疑问,欢迎阅读。

邮政快递丢失赔偿标准

2020年邮政快递丢失赔偿标准 快递申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国内标准快递和快递包裹邮件赔偿标准:

  因承运人原因造成邮件丢失、短少、损毁或延误的,按下列标准赔偿:

  1、 保价邮件发生丢失、完全损毁的,按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同时退还已收取的邮费。

  2、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六倍,同时退还已收取的邮费。如该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损失,请根据寄递物实际价值选择等值保价服务。

  3、邮件发生延误的,国内标准快递邮件以承运人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退还已收取的邮费;国内快递包裹邮件以国家邮政局申诉判责时限为标准,退还已收取的邮费。

  4、一票多件邮件的赔偿按与寄件人签订的协议执行。

  备注:快递包裹国家邮政局判责时限:

  同一城市城区内2天送达;直辖市城区寄往远郊区县城区3天送达;省内5天送达;辖市、省会城市间7天送达;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8天送达;省际其他地区间9天送达。

  以下情况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保价邮件除外)。

  2、寄递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处理的。

  3、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毁,签收人签收时未提出异议的。

  4、 因寄件人、收件人过失或寄递物品本身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5、 因寄件人填写本单不规范或填写错误等,导致邮件延误或退回的。

  6、用户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7、任何由于邮件的丢失、短少、损毁或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

  8、 超过寄递限额以上部分的损失。

  国际(地区)特快专递邮件赔偿标准:

  因我公司原因造成邮件丢失、短少、损毁或延误的,按下列标准赔偿:

  1. 保价邮件丢失、损毁的,按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的,按保价金额比例赔偿,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同时退还已收取的资费(不含其它费用,下同)。

  2. 未保价邮件丢失、损毁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已收取的资费,同时退还已收取的资费。

  3. 对证实因我公司原因导致延误的邮件,每件赔偿标准为已收取资费的50%。[寄往卡哈拉邮政的邮件,每件赔偿标准为已收取的资费,寄件人需在交寄时正确填写收件人邮编(中国香港除外)且自邮件交寄之日起30日内提出索赔;无有效邮编(中国香港除外)或超过30日索赔的,每件赔偿标准为已收取资费的50%。]

  以下情况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龙卷风、风暴、洪水、大雾、战争、空难或禁运等,暴乱或民间骚乱;罢工等。

  2. 邮件自身固有缺陷或特性。

  3. 寄件人自交寄邮件之日起四个月内未提出索赔要求的。

  4. 邮件违反禁、限寄强制性规定,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处理的。

  5. 外包装完好,收件人正常签收后发生的任何索赔。

  6. 邮件丢失、短少或毁损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及邮件延误造成的其他损失。

  7. 超过邮件申报价值以上部分的损失。

邮政快递丢失如何处理?

2020年邮政快递丢失赔偿标准 快递申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第六条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省会区号-12305)。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先拨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全国统一客服电话11183,说明情况,询问快递是否有找回的可能,确认快递丢失无法找回,再询问具体处理方式。

  二、遭遇消极处理或者处理方式不合理,这时候就可以着手开始申诉。

  1、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省会区号-12305)比如:北京市区号为010,则号码为010-12305

  2、向“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注册账号进行申诉;

  网址:http://sswz.spb.gov.cn/index.html

  3、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各地具体网址可以网上查询。

  4、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诉。

快递申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0年邮政快递丢失赔偿标准 快递申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八条、九条中规定,

  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一)邮政企业经营的邮政业务服务质量问题,具体包括: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零售、投递,邮政汇兑,集邮票品预订、销售,其他依托邮政网络办理的业务(不包括邮政储蓄);

  (二)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快递业务服务质量问题。

  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事项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二)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

  (三)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

  (四)申诉事项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

  (五)未就同一事项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过申诉,或者已申诉过的事项有新增内容;

  (六)申诉事项发生于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产生服务争议或者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一年之内;

  (七)申诉事项未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受理或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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