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疫情期间,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规定,在中、低风险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应随身携带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要戴口罩。而高铁二等座的座位距离都小于1米,乘客应该佩戴口罩。
铁路部门并没有禁止在高铁上饮食,也没有规定不得短暂摘下口罩。高铁也属于密闭空间,但要像地铁那样完全禁止饮食,这是不现实的,可以错峰吃饭,在车厢内最好不要大家同时摘下口罩,疫情期间餐车暂不开放,旅客必须在自己座位上就餐。、
乘坐高铁时有进食或者饮水等生理需要,在疫情这个特殊时期,乘客之间应该做到相互理解。
有需要进食或者饮水的乘客,建议是先跟周围靠得近的旅客沟通好,取得他们的理解,第二就是尽快进食,减少摘口罩的时间。
对于就坐在有摘口罩进食或者饮水乘客旁的,乘坐高铁的旅客在进站时,都经过了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周围旅客也不必过分紧张,做好自身防护即可,调整好自身的心态,可以暂时离开座位,去车厢连接处等人较少的地方暂避。
现代社会,一切以法律法规为准,法无禁止则可,只要不是法规和制度硬性规定不能做的事情,也应尊重别人的选择,也相信有关部门作出这样的决定是有科学依据的。
就算是平常的时候,高铁也不是地铁。公交、地铁由于高峰拥挤,饮食会带来不便乃至危险,而作为短途通勤,也没有必须饮食的必要,所以有条件禁止饮食,某些城市已经开始实施或倡议。但高铁作为长途运输工具,禁止饮食是不人道并且会出问题的,另外高铁一人一座,严格控制超员,也具备了安全饮食的条件和相应配置,开水、垃圾桶一应俱全。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第六条规定:“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泡面虽然属于气味较强的食物,但尚未达到“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程度。不少车站内可以买到泡面,携带泡面上高铁也不会被工作人员制止。高铁上不出售泡面,但没有规定乘客不能吃泡面。既然没有明文禁止,乘客就可以在高铁上吃泡面。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品公告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现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公布如下:
一、请勿携带以下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二、请勿携带以下爆炸物品类:
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破器材;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请勿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请勿携带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五、请勿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六、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七、限量携带以下物品:
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八、其他禁止和限制旅客携带物品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办理。
九、违规携带上述物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本公告自2016年1月10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