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对于利息,尽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自由约定,但如果约定的利息超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仍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来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法则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两线三区”,两线就是24%和36%,三区中,第一区是24%以内的利息出借人是受保护的;第二区是24%-36%之间,这个区内的利息属于自然债务区,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对;第三区是利息超过36%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
高额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双方在约定利息时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超过法律对利息的最高限制,即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超出部分,不予保护。但是民间的借贷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而因高额利息发生纠纷,属于债务纠纷也就是经济纠纷、民事案件,因此报警无法解决问题。
由于这一类的问题不属于警方的管辖范围,所以最后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安部门还是会将这一类的案件移交给相关的部门来进行处理,报警之后警方只会建议你走司法途径,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催收过程中遇到了暴力、软暴力等情况,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中规定
严禁非法干预经济纠纷问题的处理。对经济纠纷问题,应由有关企事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不要去干预。更不允许以查处诈骗等经济犯罪为名,以收审、扣押人质等非法手段去插手经济纠纷问题。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三、遇有到公安机关投诉的经济纠纷事项,应当告知当事人到有关主管机关去解决,或及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具体内容为“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