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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欠多少法院才受理?2020年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哪些情况不用补缴?

大律师网 2020-05-12    人已阅读
导读: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但是业主因为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将业主起诉要求其缴纳的纠纷并不少见,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拖欠物业费被起诉”的相关内容,那么,物业费欠多少法院才受理?拖欠物业费被起诉要交违约金吗?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哪些情况不用补缴?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物业费欠多少法院才受理?

物业费欠多少法院才受理?2020年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哪些情况不用补缴?

  业主是否会因拖欠物业费而被物业起诉,与拖欠物业费的金额大小无关。业主拖欠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哪怕业主拖欠物业1元的物业费,在此类民事案件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内,物业均可以随时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赔偿损失。

拖欠物业费被起诉要交违约金吗?

物业费欠多少法院才受理?2020年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哪些情况不用补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关于物业费缴纳的规定中,收取物业费是属于合法行为,相关人员应当按期进行缴纳款项,逾期不进行支付的当事人可以进行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订立合同订立了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那么按照约定处理违约金即可。

  法律上没有关于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强制性标准,这由订约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如果订立合同订立了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那么按照约定处理违约金即可。

  若认为违约金过低,可要求酌情提高,若认为违约金过高,可要求酌情降低。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支付物业的违约金,物业公司只能要求业主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标准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哪些情况不用补缴?

物业费欠多少法院才受理?2020年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哪些情况不用补缴?

  《物业管理条例(2007修订)》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根据以上规定,业主拒付物业费需有正当理由,该“正当理由”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或者业主不交费用是基于正当的、合理的理由,才能构成业主拒交的“正当理由”。总之,司法实践中要对“正当理由”认真审查,从严掌握,防止业主滥用“正当理由”损害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

  本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并没有列举何谓“正当理由”,而是把对是否为符合“正当理由”的要求赋予了法官,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加以判断。

  2、在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情况下,物业使用人可以拒绝履行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履行抗辩权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合同当事人依法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而应该得到支持。

  3、对业主合理抗辩而发生的收费纠纷的处理

  (1)若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业主拒绝交费,业主行为属合理抗辩,此时应根据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状况,驳回其要求业主交费之请求或适当减少业主应交的服务费。

  (2)若物业服务企业未完整履行服务义务致业主以拒交物业服务费抗辩的,应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继续履行义务,若物业服务企业不继续履行义务的,业主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向法院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可以要求减少物业服务费用,或者返还多收的物业服务费用。

  (3)若公共费用分摊不合理致部分业主拒绝交费,应按相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业主应摊费用基础上,确定其费用。如业主多支付了应摊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予返还。

  (4)若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巧立名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业主因而拒交。对此,业主仅须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及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交付费用,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不合理部分,不予支持。同时,建议政府价格监管机关对该企业的违规收费行为予以处罚。

  4、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超出合同约定的物业费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的内容去履行义务,也就是说业主需要交纳的物业费的标准和范围都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去认定,对于超出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业主没有义务履行,物业企业也没有收取的正当理由。因此本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可以拒绝交纳不当多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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