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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大律师网 2020-05-15    人已阅读
导读: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想必这个大家都很清楚。就是我们常见的一般都是个税、房产税、车船税、房产税、增值税等等。这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那么,2020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0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规定

2020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纳税义务人的基本含义

  ①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②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③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④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①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②征税对象是土地

  ③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④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2020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多大?

2020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不包括集体土地的使用者。

  但2006年4月3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对此进行了扩大解释,该文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该通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集体建设用地。

  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用已开发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依据以实际占用的土地范围来作为计算标准,而且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的是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2020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2020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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