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之后,扩宽了农民工追讨欠薪的路径:
1、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其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决定,相关单位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
3、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申请垫付,政府在用人单位一时难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下,可以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拖欠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
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由公安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
5、向建设单位申请垫付工资。这种情形适用于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
6、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支付工资。此种情形适用于分包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而拖欠农民工工资;
7、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申请调解,由其从中进行协调。
如有疑问,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进行咨询。
目前,人社部官网已开通“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开设专用邮箱收集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维权专栏地址为: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dzt/gznmgqxwt/tqnmggzxsfy/。
遭遇拖欠工资的工友们可以到上面的网上反映情况。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应注意保存劳动合同,作为欠薪维权的基本证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应当尽量搜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及工资标准等的证据材料,例如工作证、工资条、有关出勤或工作量的记录等。
一、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能就要尽量准备如下证据:
1、工资转账凭据;
2、考勤记录;
3、工作证件;
4、人证;
5、业务相关证据等;
6、加班的证据;
7、入职通知书;
8、录音证据。
二、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一般就是银行卡就该月没有转账记录。
1、工资卡银行流水凭证。
2、老板或财务人员拖发工资通知等。
3、交涉要求发放工资及对方承认没发放工资的聊天记录。
编者注:如果被拖欠工资,请第一时间收集以下证据,越全越好,便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下证据都可以尝试收集下,能集多少是多少,证据越充分越有利: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邮寄地址为单位的信用卡账单;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偿责任主体支付其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相关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其财物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3、用人单位有严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其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
4、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未根据本条例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向农民工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和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及利息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按照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并对单位处拖欠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