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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大律师网 2020-06-02    人已阅读
导读:设立遗嘱是很多老人为了防止子女因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的一个有效解决方式,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正因为公证的法律效力最为明显,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的要求也是严格的。那么,公证遗嘱怎么办理?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大律师网小编带大家一起阅读了解。

公证遗嘱怎么办理?

2020年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

2020年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办理遗嘱公证、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2020年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 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可见,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遗嘱人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撤销,不过应按法定的规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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