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4年03月01日《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有三类工资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的。第一,就是加班费。第二,特殊工作情况下支付的补贴。第三,职工福利费用。
说起工资来也很简单。最低工资也是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包含内容来确定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确定,实际上只有6大类:
第一计时工资,第二绩效工资,第三奖金,第四津贴补贴,第五加班加点工资,第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实际上绩效工资和年终奖之类的待遇都属于奖金类,所以可以包含在工资里面。
又由于这些奖金类不属于排除在外的最低工资内容,所以可以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方法
1、公式法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 最低工资标准; C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 职工平均工资; U 失业率; E 经济发展水平; a 调整因素。 通用法
2、比重法,比重法是目前中国各地区在确定最低工资方案时使用最多的方法。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户的人均消费支出×人均赡养系数 调整因素a其中:调整因素a主要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因素。
3、恩格尔系数法,最低工资标准=满足营养标准的食品支出额/已定的恩格尔系数×人均赡养系数 调整因素a
4、必需品法又称为实际计算法或菜篮子法。此方法利用劳动者家庭调查资料,求出满足居民最低生活所需个人消费品的主要项目和消费量,然后乘以该地区相应的市场价格,最后将此费用加上一定的教育训练等费用,得出最低工资总额。其计算公式为:最低工资标准=人均购买生活必需品支出额×人均赡养系数
5、国际收入比例法,此种方法是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的计算贫困线的方法,后来人们用来计算最低工资。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平均收入的40%-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据此通过统计得出某地区的职工的平均收入,然后相应地乘以40%-60%之间的系数,从而确定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
6、超必需品剔除法,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平均消费支出-平均超必需品消费支出)×职工平均赡养系数 调整因素a
7、生活状况分析法,最低工资标准=贫困户人均收入(贫困门槛)×人均赡养系数 调整因素a
8、累加法,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职工工资次数分布列的累积概率的25%确定为最低工资标准,通过抽样调查,得知广州市2002年职工月工资的上四分位数工资为900元,则最低工资标准可确定为900元。
9、分类综合计算法,所谓的分类综合法是国内研究者提出的确定贫困线的方法,确定最低工资时对此方法的借鉴,形成了确定最低工资的分类综合计算法。此方法将国际上比较常见的确定最低工资的5种方法,即必需品法、恩格尔系数法、平均数法、累加法和生活状况分析法加以综合应用,从而确定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最低劳动报酬,大概每两年时间就会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