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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时间?采光权最新赔偿标准是怎样?

大律师网 2020-09-04    人已阅读
导读:采光权是住宅是拥有通风、采光和日常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房屋被新建设的建筑物遮挡丧失了这份权利,采光受阻或不能财产是能要求对方停止侵害甚至是赔偿的。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采光权”的相关内容,那么,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时间?侵害采光权怎么解决?采光权最新赔偿标准是怎样?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时间?

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时间?采光权最新赔偿标准是怎样?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一50368—2005)4.1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时间的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是目前判断采光权纠纷是否构成侵权的主要依据。

侵害采光权怎么解决?

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时间?采光权最新赔偿标准是怎样?

  采光权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以下几种:

  (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四)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上述四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中,仲裁和诉讼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协商、调解则不具有,因而当事人对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协议可以反悔。

采光权最新赔偿标准是怎样?

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时间?采光权最新赔偿标准是怎样?

  鉴于相邻关系情况复杂,应从不动产所有人和占有人之间长期相处,有利团结互助的角度考虑。对排除妨碍,能拆除的应请求判令把影响采光部分的建筑予以拆除,不能拆除的,尽可能要求予以补救。

  由于对采光权的侵害不仅体现在对物权的侵害上,还可能导致健康权、身体权、人格权以及其他权利的被侵害,因此,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请求赔偿事项包括以下几种:

  (一)受侵害方房屋贬值部分。被侵权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物价评估部门,对受害方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

  (二)受侵害方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受害方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受侵权方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可考虑将该项费用酌情予以一次性判赔。

  (三)实际受挡面积总额。申请法院进行司法鉴定,实际测量计算出居民房屋的采光时间及面积,与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比较。赔偿单位(元/平方米)×受挡房屋面积(平方米)=赔偿数额。即使达到标准,但只要对采光产生了实际影响,也应酌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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