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石嘴山卖烟新规 最新石嘴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大律师网 2020-09-30    人已阅读
导读:为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实现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卷烟零售市场的规范有序,有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本规定有效期5年,自2019年1月1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10日的《石嘴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

  石政办规发﹝2019﹞1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石中央、区属各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试行)〉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43号)同时废止。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石嘴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实现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卷烟零售市场的规范有序,有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石嘴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含两区一县)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

  第三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应遵循“合理布局、公开公正、满足需求、全面覆盖”的原则。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一)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二)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三)经营危险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等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场所。具备安全保障,交通便利,不存在安全隐患且符合法定办证条件的加油站便利店除外。

  (四)中、小学校校园出入口50米范围以内。

  (五)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六)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做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七)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八)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九)利用自动售货机(柜)或以游戏、博彩等自动设备经营的。

  (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的。

  (十一)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十二)政府文件、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明令禁止经营烟草制品的区域。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办证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本规定有效期5年,自2019年1月1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10日。本规定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重新印发公布或修订后印发公布。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