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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三个月后可以重新认定吗?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所需材料?

大律师网 2020-12-07    人已阅读
导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申请重新认定。那么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三个月后可以重新认定吗?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所需材料?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三个月后可以重新认定吗

交通事故三个月后可以重新认定吗?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所需材料?

  交通事故出具责任认定书后,三个月后不能申请重新认定,如果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应该在3日内申请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所需材料

交通事故三个月后可以重新认定吗?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所需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应载明申请的主要事实、理由、要求和申请人签名、申 请日期以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公证书。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三个月后可以重新认定吗?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所需材料?

  (1)申请时限:申请时限是指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责任重新认定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责任重新认定的申请限期为15日。申请时限从当事人接到责任认定书后的第二天算起,即宣布责任的第二天算起。时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以后的第一日为时限届满的日期。

  (2)申请人条件:

  ①事故各方当事人;

  ②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所谓法定代理人是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代理人,般包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申请重新认定时应注意:1如果当事人死亡,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子申请责任重新认定。这是申请人资格的继承,其地位等同于当事人,而不是代为申请。2如果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应以当事人的名子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③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3)受理时限:接到重新认定书,在对原责任认定全面审理以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30天内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的决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达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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