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动争议可以去哪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应该如何申请?

大律师网 2020-12-10    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法律相关条文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几种方式解决,今天大律师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内容,那么,劳动争议可以去哪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应该如何申请?调解后达成协议不履行怎么办?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劳动争议可以去哪里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可以去哪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应该如何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从以上法条可知,有以上三类组织可以进行劳动争议的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应该如何申请?

劳动争议可以去哪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应该如何申请?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调解请求: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年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2、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此致

  ***调解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调解后达成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劳动争议可以去哪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应该如何申请?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一)立案申请

  申请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该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的立案接待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并携带有关材料申请立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应当携带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四份,仲裁委留存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钢笔或者签字笔书写或复印,均需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写上日期。

  2、身份证明。携带本人有效(注: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银行流水(注: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发放工资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或有公司盖章的文件等材料。

  4、被申请人(公司)身份证明。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当填写本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受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6、证据材料:

  (1)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提交证据,应当提交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并根据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人提交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交光盘和完整的书面记录材料。

  (2)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逐一分类编号,填写《证据材料清单》,并对证据的来源及所证明的内容作简要说明。证据的复印件经仲裁委核对后,由仲裁委收存。复印件一律使用A4型纸复印。仲裁委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注明收件人和签收日期。

  (二)受理或不予受理

  仲裁委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工作日)内将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